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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固定人员考评规定
14-05-09 | 编辑: | 【  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
加强实验室固定人员工作考评,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,也是实验室建设和创新发展的客观要求。为了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,加强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,落实仪器设备管理责任制,提高实验室固定人员综合素质,特提出加强实验室固定人员工作考核意见,具体如下:

第一条、考核组织。结合本实验室管理实际,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固定人员工作考核标准和具体实施办法,并组织考核工作。

第二条、考核时间。实行定期考核,每年考核一次,年底前完成考核工作。

第三条、考核结果处理对实验室固定人员的考核结果应与工作量的完成情况、津贴的发放、奖惩、评先评优、职称晋升等挂钩,并作为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的重要依据。考核结果要与本人反馈,以达到查找问题、帮助整改、促进工作的目的。

第四条、考核内容从德、能、勤、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考核,做到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、思想政治考核与业务技术考核相结合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。考核内容包括:

1、德:指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,热爱本职工作、关心集体、团结同志、作风正派、为人师表、奉献精神、敬业精神等。

2、能: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。主要包括业务能力、学术水平、科研能力、基本实验操作技能、仪器维修、实验室日常管理水平等。

3、勤:指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。主要包括工作积极性、主动性、责任心、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,服务态度、出勤率(工作考勤、学习考勤)等情况。

4、绩:指岗位绩效,履行岗位职责、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的实际情况及岗位实际优劣和贡献大小等。

第五条、考核要求

1、认真组织,全面考核。要充分利用考核机制,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,掌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基本情况,努力提高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水平。

2、因地制宜,突出重点。工作考核要结合实际,有利于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管理水平,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。
     3
、考核要实事求是,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。定量考核指标要有数据,定性考核指标可分为优秀、良好、一般、差四个档次。未承担考核项目工作的,在考核表相应栏中填无。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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